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
平湖刑事律师
2025-05-06
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到财产分割,可以依据以下原则: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公平分割;其次,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等,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另外,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由一方承担,并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0条:夫妻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行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Meanss及其他重要财产,有权平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夫妻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是婚前个人财产、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负债务,除非有反证,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债权人也可以向其中一方主张权利。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