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平湖刑事律师
2025-05-25
1.个人挂靠其他单位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有资质的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分包业务给无资质组织或个人,这些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由承包单位担责。
3.挂靠情形下,被挂靠单位担责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其招用劳动者因工伤亡的,由该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个人挂靠经营场景下,为保障聘用人员权益,即便其与被挂靠单位无直接劳动关系,被挂靠单位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若违反规定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于这些劳动者因工伤亡情况,承包单位也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防止承包单位通过不规范转包、分包逃避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依据与挂靠人的约定进行追偿。若大家遇到类似工伤赔偿纠纷或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时,被挂靠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伤情况下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助,避免因挂靠关系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对承包单位违规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3)在挂靠情形里,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这种规定平衡了被挂靠单位和挂靠人的利益关系。
提醒:被挂靠单位应谨慎审核挂靠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责任风险。不同挂靠情形对应法律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以及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下,明确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十分必要。被挂靠单位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需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这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约束。
1.对于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被挂靠单位的利益,但前提是双方有明确的追偿约定。
2.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业务转包分包的管理,严格审查合作方的用工主体资格,避免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工伤风险和责任承担。
3.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工伤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主张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应积极履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义务,及时为伤亡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和理赔,保障伤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应合法合规进行业务转包、分包,避免将业务交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若已发生此类转包、分包情况且劳动者因工伤亡,承包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若与挂靠人有相关追偿约定,可依据约定向挂靠人追偿。但需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2.有资质的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分包业务给无资质组织或个人,这些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由承包单位担责。
3.挂靠情形下,被挂靠单位担责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其招用劳动者因工伤亡的,由该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个人挂靠经营场景下,为保障聘用人员权益,即便其与被挂靠单位无直接劳动关系,被挂靠单位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若违反规定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于这些劳动者因工伤亡情况,承包单位也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防止承包单位通过不规范转包、分包逃避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依据与挂靠人的约定进行追偿。若大家遇到类似工伤赔偿纠纷或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时,被挂靠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伤情况下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助,避免因挂靠关系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对承包单位违规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3)在挂靠情形里,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这种规定平衡了被挂靠单位和挂靠人的利益关系。
提醒:被挂靠单位应谨慎审核挂靠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责任风险。不同挂靠情形对应法律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以及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下,明确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十分必要。被挂靠单位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需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这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约束。
1.对于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按约定向挂靠人追偿。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被挂靠单位的利益,但前提是双方有明确的追偿约定。
2.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业务转包分包的管理,严格审查合作方的用工主体资格,避免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工伤风险和责任承担。
3.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工伤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主张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应积极履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义务,及时为伤亡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和理赔,保障伤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应合法合规进行业务转包、分包,避免将业务交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若已发生此类转包、分包情况且劳动者因工伤亡,承包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若与挂靠人有相关追偿约定,可依据约定向挂靠人追偿。但需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上一篇:父亲过世后,遗产房产如何分配?
下一篇:暂无 了